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:
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,每年度需按时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材料。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.在研基金项目提交《年度进展报告》
在研国家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》,通过国家基金委Isis系统直接提交电子文件,无需提交纸质材料,并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。
二.2013年底应结题的基金项目提交《项目结题报告》
国家基金应结题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要求后,在线撰写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》,《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》先经财务处审核盖章、再到审计处盖章。负责人直接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电子材料,纸质材料报告装订成册后一式二份于2014年1月22日前送科研院基础项目办。
国际合作与交流类项目、专项基金等均应按照上述要求在线填报《国家自然科学
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》。
三.注意事项
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,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
送;国家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中均无需填写调整经费、配套经费以及其他经费来源;纸质材料要求双面打(复)印,装订成册(填报说明页不用装订)。
联系电话:82668388 82665700
科 研 院
2013年12月12日